6月6日,特斯拉公開發文稱——
網紅大V汽車博主蔡某,在侵犯特斯拉名譽權被判敗訴後,因拒不履行在相關網絡平臺公開賠禮道歉的義務,被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特斯拉還稱,『目前,我們看到蔡某仍在相關網絡平臺上活躍,從起訴時的54萬粉絲量已漲至540萬,但並未因實施侵權行為受到平臺的處罰』
特斯拉公開消息中,附有《法治日報》近期刊登的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
記者了解到,從法院判決書所公開披露的信息顯示:蔡某為浙江一名網紅車評人『蔡老板』,在視頻平臺有粉絲540多萬、全網粉絲近700萬。
在『蔡老板』的視頻賬號裡,所發佈的視頻內容,涉及多家豪車品牌的點評與車主維權內容。
法院:不履行道歉登報公開判決書
2021年5月,『蔡老板』在視頻平臺發佈內容稱:其朋友在與特斯拉公司合作過程中,特斯拉公司存在壓價、吃喝卡要等情形。
該視頻被平臺刪除前,點贊量超過26萬次,轉發量超過1.1萬次。
特斯拉認為名譽權被侵害,將『蔡老板』告上法庭。
據公開的(2022)浙02民初539號判決書披露——
本案的爭議焦點為:蔡某是否構成對特斯拉公司名譽權的侵害。
特斯拉公司認為蔡某捏造虛假事實,多次使用侮辱性詞匯,對其進行惡意詆毀和貶低。
蔡某認為,其發佈內容屬於從業過程中了解到的客觀情況,不屬於侮辱誹謗,不構成名譽侵權。
法院認為,蔡某視頻表述內容為其朋友在與特斯拉公司合作過程中,特斯拉公司存在壓價、吃喝卡要等情形。
但蔡某並未提供證據證明其視頻內容屬實,也無法提供其『朋友』信息及特斯拉公司『吃拿卡要』人員的情況。
因此,蔡某視頻內容並無事實依據,屬於捏造虛假事實。
蔡某在視頻中言辭較為激烈,使用了『骯臟』『中飽私囊』『毀壞了整個行業』『垃圾』等詞語,帶有明顯的侮辱性以及負面評價,已經超出監督批評的合理范圍,具有對特斯拉公司侮辱誹謗的故意。
蔡某作為專業車評人,受眾群體眾多,案涉視頻也被大量轉發。
其視頻足以對特斯拉公司的社會評價造成一定程度的影響,導致特斯拉公司的名譽權受損。
因此,蔡某上述行為已經構成對特斯拉公司名譽權的侵害。
法院作出判決:被告蔡某應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在微博、抖音、微信公眾號向原告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賠禮道歉,並置頂持續不少於15日。
內容須經法院審核,如逾期未履行上述判決義務或履行義務期間不足,將由法院選擇在一家全國發行的報刊上登載判決書,主要內容費用由被告蔡某負擔。
被告蔡某應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侵權損失100000元。
駁回原告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的其餘訴訟請求。
當事人蔡老板:『做了自己該做的事情……』
昨天上午,記者聯系了『蔡老板』未獲得回應。
他通過視頻平臺,對『強制執行』一說表明了態度——
『一夜之間,網上很多人說我被強制執行,說我變成老賴了』
『那場名譽權侵權官司,我是輸了,我很早以前就說了。
我嚴格按照判決的內容,做了自己該做的事情』
『我第一時間支付了10萬塊錢,我第一時間按照要求支付了兩萬多的登報費用』
『所以這一切都是在有序文明友善的溝通下進行的,嚴格地履行著流程,所以何來的強制執行這一說呢?』
『但凡對法律有一點了解的人,都應該知道什麼叫強制執行。
但凡對法律有一點敬畏之心的人,都不會莫名其妙地給人扣這樣的帽子』
『到底是誰不停地在搞事情?誰不停地在帶節奏?有些人莫名其妙的時不時又把我推到熱搜……』
值得關注的是,被特斯拉狀告時,『蔡老板』的視頻平臺粉絲為54萬,如今粉絲量達到540萬,上漲了10倍。
律師說法
拒不道歉法院會怎樣強制執行?
記者聯系了特斯拉的工作人員,工作人員表示,『公開登報公示法院的判決書,就屬於法院的強制執行手段』
對此,浙江西湖律師事務所的張澤誠律師認為——
進入法典化時代,中國《民法典》第1024條明確規定:『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
所以,特斯拉公司作為企業法人依法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非法的方式侵害公司的名譽權和商品聲譽,網民利用網絡侵害公司名譽權、商品聲譽的,要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此外,中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如果嚴格追究責任,侵權者可能面臨公安機關的治安拘留或者罰款。
這也提醒廣大網友,無論做什麼事情,證據意識都非常重要,因為法律或者法院隻能采納證據證明的事實。
可能你講的都是真的,但如果你拿不出證據,那你就極可能承擔敗訴的風險。
對於拒不道歉被強制執行,張澤誠律師表示,這在司法實踐中比較常見,目前本案相關判決書內容也已經發佈在《法治日報》上。
對於需要被執行人主動去發佈道歉聲明的判決,在強制執行上如果遇到阻力,通常難以強制完成。
法院會選擇在相當級別的媒體報刊上發佈判決書主要內容,以幫助被侵權人起到澄清事實、恢復名譽等目的。
當然,相應登報費用會由拒不履行道歉判決的被執行人承擔。
張澤誠律師建議,在網絡空間內活動並發表言論時務必理性客觀,不發表明顯超出批評、監督范疇的侮辱、誹謗言論。
來源 / 橙柿互動·都市快報
責任編輯 / 翟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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