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劃為『摩托車』?

7月1日起,電動車劃歸『摩托車』,駕照、年檢及保險需齊備。

下個月即將實行的電動車新交規,將時速大於25km/h的電動車劃歸為電動《輕便》摩托車。

電動車分類:

小於25km/h的電動車,為電動自行車,隻允許載12歲以下兒童,不需要駕照

25-50km/h的電動車,為電動輕便摩托車,禁止載人,需要考駕照D/E/F

大於50km/h的電動車,為電動車摩托車,允許載成人,需要考駕照D/E

駕駛電動《輕便》摩托車:

一、必須佩戴3C認證的頭盔,冬天1型,春秋2型,夏天3型。

二、並且必須上牌

三、電動車過斑馬線要推行,否則罰款。

四、禁止酒後騎電動車,否則罰款扣分,與機動車醉酒相同處罰。

五、必須定期年檢:電動《輕便》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六、必須購買交強險和並搭配商業保險。

相關部門還提出了針對電動車的七條禁止行為!新交規實行後,將嚴查嚴打!

電動車劃為『摩托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