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凌晨,虹口發生一起
樓道內電動自行車火災。
監控記錄下燃爆時刻↓
接到報警後消防救援人員
立即到達現場進行撲救。
現場情況
消防安全無小事
01
現場情況起火位置在居民樓底樓樓梯邊
該處停放三輛電動自行車
周圍有明顯火燒痕跡
如果火勢蔓延迅速
將造成重大事故!
改裝電動自行車違法!
消防安全無小事
02
該電動自行車
違法使用行為可謂是危險重重
先是違法改裝、拆裝,使用大功率電池
在充電過程中『進樓飛線充電』
↑圈中為燒毀的改裝電池
為貪圖方便,
既犯法又危險!
電動自行車引發的火災層出不窮
剛騎行500米就自燃!
消防安全無小事
近日,廣西河池一男子騎著一輛電動自行車,搭載朋友在路上行駛不料電動自行車在途中竟發生自燃,圖中看到電動自行車起火速度非常快並產生爆炸火光沖天。
經了解,男子花1萬多元改裝了電動自行車,不料試騎行時剛騎出500米就自燃了。
搶救無效死亡
消防安全無小事
2021年8月21日19時許,老鄒《化名》將其私自改裝電池的電動自行車停放在其租住的長沙市天心區某宿舍旁的樓道內,從出租房內連接插線板,並將充電線拉到樓道內對電動自行車充電,隨後其回到租住房內休息。
當日23時許,該電動自行車因充電發生故障引起火災,致使同棟居民成某某、張某某、吳某某燒傷後搶救無效死亡 。
經濟損失巨大
消防安全無小事
2021年5月31日凌晨4點31分左右,充電中的電動自行車突然起火,被叫醒的李某與其他居民趕忙用滅火器撲救,撲救過程中還多次發生了閃爆,最終,在消防救援人員奮力撲救下,大火被撲滅。
此次火災共造成2輛電動自行車,6臺空調外機被燒毀,房屋內的物品不同程度受損,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
電動自行車為什麼會起火?
1、80%的電動車火災都發生在充電過程中,因為電動車充電太滿,未及時拔掉插頭引起火災,並引燃旁邊停靠的電動車。
2、根據統計表明:60%的電動車火災發生在20時至次日5時之間;電動車火災致人員傷亡的,90%是因為電動車停放在門廳、過道等部位。
3、老舊電池是火災源頭之一,老舊電池在長期充電後發生鼓脹。
長期充電,電池內溫度可能高達100攝氏度,繼而導致電解液因高溫不斷蒸發,把銅線燙得裸露出來。
裸露的正負極一旦接觸,發生短路,瞬間就會起火。
4、生活中,電動車自燃的事故,其中大部分就是因為少了短路保護裝置,造成線路短路引發火災。
電動自行車為何不能停放在樓道?
1、樓道是居民樓的公用安全通道,電動車不發生火災,也不能將電動車停放在此處,因為這樣會阻礙住戶們的通行同時還堵塞了消防安全通道。
2、電動車燃燒實驗曾證明,一旦電動車燃燒起來,毒煙會迅速向上蔓延,很快就能導致整幢樓陷入毒煙密佈的狀態,極易造成人員傷亡,甚至群死群傷火災事故。
3、樓道屬於公共區域且無人看管,如果在樓道電動車充電一旦發生意外,多數情況下第一時間不會有人知曉,會延誤救火的最佳時機,任由火勢發展。
法規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60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一》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的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二》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三》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四》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的;《五》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六》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七》對火災隱患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通知後不及時采取措施消除的。
二、應急管理部《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禁止在高層民用建築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
第四十七條: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機構責令改正,對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對非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四》未按照規定落實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備相應條件的人員值班的;《七》在高層民用建築的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拒不改正的。
虹口消防再次提醒:
嚴格遵守電動自行車使用規范!
嚴禁入戶飛線充電!
編輯:謝智君
來源:虹口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