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電池起火引發火災
造成樓上三位住戶遇難
近日
南京中院維持一審判決
車主被判失火罪,獲有期徒刑三年半
2020年8月8日早上5時14分,南京市鼓樓區金陵村小區405號一樓樓道內電動自行車發生火災。
5時38分明火被撲滅,火災造成3人死亡。
2020年8月22日,車主盧某因涉嫌犯失火罪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4日被逮捕。
近日,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終審裁定。
因上訴人盧某自願撤回上訴,南京中院維持了一審法院以失火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的原審判決。
據揚子晚報記者報道,該案裁判文書中披露了這輛電動車起火原因——火災火源為車主盧某停放的電動自行車踏板處,起火原因是『該電動車踏板處的電池倉被改造後失去密閉、固定功能,從而在電池發生故障起火後向外飛濺引燃周圍的電動車。
』
據法院審理時查明,這輛電動自行車最先是劉某以7000多元的價格從店裡買的。
電池倉原先隻能裝一塊電池,劉某找人改造後,可以裝進兩塊電池,但在電池倉改裝之後,腳踏板就蓋不上去了。
為此,劉某還另外找人將腳踏板上的塑料板拆下來,用剪刀把六個點的支腳剪掉,再用切割機磨平,此外還改裝了控制器等。
劉某以13000元將車賣給了盧某。
盧某購買這輛電動車時,知道改裝情況,也知道改裝後的電池倉裡不是原廠電池。
一審法院判決被告人盧某犯失火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盧某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過程中,盧某申請撤回上訴。
近日,南京中院對此案作出終審裁定,準許盧某撤回上訴,維持一審刑事判決。
在日常生活中
電動車導致的火災時有發生
電動車或電池等產品
不合格、不正確的充電
或對電動車隨意改裝
將加劇火災風險
案 例 警 示
01
2022年12月8日,某市一小區樓道內,電動車正在充電,突然發生爆燃並且在短短五分鐘內,連爆18次!現場濃煙彌漫。
02
2023年1月2日,江西一小區居民樓1樓發生火災。
火災由樓道內停放的電動車自燃引起,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
03
2022年7月4日,浙江某住宅區附近,街邊一輛電動自行車突然起火。
通過畫面看到,一輛正在商鋪門口『飛線』充電的電動車忽然發出巨響。
電動自行車起火
這些畫面觸目驚心
充電過程中自燃
行駛過程中自燃
非使用過程中自燃
這些監控視頻證實:
電動車在樓道內充電危險!
電動車安全使用指南
電動車停放、充電不是小事!
要有效減少電動車火災事故的發生
需要每一位業主
做好下面這些事
再次提醒大家:
使用電動車務必要注意消防安全!
絕不能違規充電!
絕不能進樓入戶!
絕不能停放樓梯間!
來源:中國應急管理報、應急管理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