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汽車在高速沒電,拖車+搭電花了900元!部門已介入調查→。

1月2日晚10時許,唐先生駕駛的電動汽車在S40蒼碩高速上沒電了,但拖車公司要價800元,且搭電兩次又花費了600元。

他認為收費不合理,當晚隻交了900元。

據悉,相關部門已介入調查。

唐先生稱,1月2日晚10時許,他駕駛電動汽車在S40蒼碩高速距黎塘服務區6.7公裡處沒電,於是報警並請求高速道路救援。

桂南道路救援服務部收到唐先生的求援信息後,其管理人員廖某致電唐先生,稱拖車服務費800元,並要求先打300元定金才提供服務,唐先生則表示要看到明確的收費標準才付尾款。

▲唐先生在微信支付的定金。

受訪者供圖

1月4日,記者聯系上廖某,他表示,該拖車費用是依據桂價費〔2012〕47號文來收取的。

這次拖車服務派出2名工作人員和一輛拖車,收取的800元費用包含燃油費、過路費等。

▲桂價費〔2012〕47號文第十條相關內容。

廖某稱,雙方提前溝通過價格,唐先生認可並支付了300元定金。

現場工作人員讓唐先生在拖車服務確認單上簽字,並再次確認拖車費用。

唐先生簽字之後,工作人員將汽車拖到黎塘服務區,但唐先生拒絕支付尾款。

唐先生告訴記者,他的車子是前驅,可以夾前輪胎先拖到服務區,但救援公司師傅說需要先搭電才能拖,無奈隻能依其要求聯系搭電服務又花了400元。

當他的車被拖行到服務區後,仍然充不了電,隻能找服務區的汽修人員再次搭電,又花費了200元。

▲唐先生當晚支付的費用900元。

受訪者供圖

對此,廖某稱,工作人員隻是幫忙打電話找了搭電服務,價格是開免提讓唐先生與對方自行協商的。

1月5日,記者咨詢相關主管部門工作人員得知,高速公路拖車服務屬於政府定價范圍,執行桂價費〔2007〕572號文收費標準。

唐先生的車型屬於該文收費標準中的一類車,拖車裡程6.7公裡,收費應為280元。

▲桂價費〔2007〕572號文附件拖車服務收費明細。

唐先生已將相關情況投訴至12345熱線,據了解,相關部門已介入調查。

南國早報見習記者 李明洋

來源:南國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