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電動車將有新規實施,有全國的也有地方的,影響每1位車主。

電動車是非常方便又實用的交通工具,因為擁有諸多優點,受到用戶們的青睞,騎行時輕便自由、綠色環保、不易堵車、方便停車,所以幾乎家家戶戶都有電動車。

雖然電動車優點比較多,但是也有缺點,那就是安全防護性能比較差,為了保障車主的安全出行,電動車將有新規實施,既有全國的,也有地方的,會影響到每1位車主,一起來了解一下。

7月起,電動車將有新規實施,有全國的也有地方的,影響每1位車主。

全國性的新規:影響每一位車主

進入2023年,各地明確要求電動車出行時必須要佩戴安全頭盔,不僅車主要佩戴,一同搭乘的人員也需要佩戴,因為頭盔可以保障出行的安全,未佩戴安全頭盔上路,將會受到交警的嚴查,一般會罰款20~50元。

不過電動車的頭盔質量良莠不齊,甚至很多頭盔價格隻在20元左右,這樣的頭盔不僅不會起到保護的作用,而且可能還會給車主造成二次傷害。

為了提升頭盔的質量,有關部門制定了頭盔的新國標標準,將在7月1日起將正式實施GB811-2022《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乘員頭盔》國家標準,這也是首次為電動自行車頭盔設定標準。

頭盔的新國標標準,強制性要求頭盔的固定裝置穩定性、強度、吸收碰撞能力、穿透力、護目鏡等方面,做了明確的要求,頭盔的技術要求做了提升和規范。

同時頭盔分為A類和B類兩種類型,電動自行車既可以使用A類,也可以使用B類,而摩托車隻能使用A類頭盔,這樣可以對車主起到最大的保護作用,影響每一位使用電動車的車主。

地方性的新規:7月1日起,山西晉中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正式實施

除了全國性的電動車新規以外,各個地區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也會發佈一些地方性的電動車新規,比如從7月1日起,山西晉中將正式實施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

為了更好的管理當地的電動車,各地都相繼發佈了電動車管理條例,對電動車的生產銷售、上牌上路、停放充電等作出了明確的要求。

用戶在使用電動車的時候,只要不違反相關的規定,就不會受到相應的處罰,這對車主來說也是一個好消息,做到了有規可依。

晉中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對各種上路行為作出了明確的要求,其中重點包括7點,如果出現違規行為,處罰也非常明確,分別是:

沒有佩戴安全頭盔的,處二十元罰款;

電動自行車未按照規定安裝號牌的,處二十元罰款;

不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或者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不靠右行駛的,處三十元罰款;

駕駛未依法辦理註冊登記的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的,處三十元罰款;

故意遮擋、污損號牌的,處三十元罰款;

在高架橋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駛的,處五十元罰款;

駕駛拼裝、改裝、加裝電動自行車的,處五十元罰款。

所以晉中的車主從7月1日起,在上路的時候就要注意了,必須要遵守相關的規定,如果違規可能就會受到罰款的處罰了。

總結:

電動車的相關新規絕大多數是地方性的規定,而全國性的規定比較少,因為電動車是以省市為單位進行管理的,不過7月騎電動車實施的新規,既有全國的也有地方的,會影響到每一位騎行電動車的車主,以後再購買頭盔,一定要認準新國標標準,這樣頭盔的質量才會更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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