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籲:請國家重新審定電動車新規。

呼籲:請國家重新審定電動車新規。

7月1日 電動車新規

電動車是幾億城鄉居民最基礎最常見的生活和生產工具,新頒佈的電動車新規極度不符合社會生活的實際要求,嚴重影響了基層老百姓的生活和工作。

目前經濟大環境不好,失業人數攀升,家庭資產和收入急劇減少是實際常態,在這個時候,電動車作為一種經濟性更高的實用交通工具對老百姓價值巨大,不合理的電動車新規嚴重損害了廣大老百姓的利益。

不合理之處:

1、限速25㎞

限速保證安全,電動車和汽車邏輯一樣,但汽車不是從性能限制著手而是超速罰款,那麼為什麼電動車要從車輛性能著手限制呢?

中國道路最高限速120公裡,任何一輛汽車的最高速都遠超過120公裡,按同樣的邏輯是不是應該立法把全中國的汽車全部限制速度到120公裡?

毫無疑問這種立法會瞬間將中國汽車工業徹底毀掉,嚴重影響國計民生。

於電動車邏輯也是一樣,難道立法者不擔心毀掉電動車產業?

25公裡的最高限速既不符合常識的立法考量,也無法滿足老百姓的使用需要,更會影響整個道路的運行效率。

限速保證安全可以,但一定不是一刀切的限定最高速度,這種立法是毫無水準、不符合邏輯也不符合實際需求的。

2、整車重量不得超過55㎏,限高限長,限制坐椅、限制腳踏板;

這些限制是典型的違背市場幹預市場,妨礙市場提供滿足客戶需要的產品,是市場經濟的嚴重倒退!

同理,汽車如果同樣進行限制會怎樣?比亞迪仰望自重3.5噸,相當於63輛新國標電動車。

市場經濟就是要承認消費者和企業經營者知道什麼是好的,什麼是安全的,而不是專家立法者去替代做出決定。

3、缺乏善意

對車身長度和車椅進行限制,明顯是為了限制載人。

用電動車接送孩子上學是家庭最重要的使用場景,國家鼓勵生育,有些二胎家庭接送孩子上學會更麻煩。

執行新規會給所有用電動車接送孩子上學的家庭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4、破壞生產

盡管我也很討厭某些騎手開快車不遵守交通規則,但生存是第一位的。

國家既然承認這一類新職業,並且在一個就業環境如此困難的情況下容納了數千萬就業,按某個說法這些工作是數量巨大底層人口生存的兜底行業!

按照電動車新規,所有的快遞外賣行業都無法存在,數千萬騎手將失業,而這已經是他們最後的選擇。

上次看到一個騎手的帖子,車被扣要賠償客戶,然後要罰款要考駕照,但他沒錢交罰款拿不到車,沒車不能掙錢,說想死。

很可憐是嗎?一項新規能把一個勤奮且品行端正的年輕人逼到這個地步,立法者該不該重新審定反省一下?

5、毀壞財富、浪費社會資源

集中銷毀電動車

難以計數的,仍然具有完整使用價值的、甚至是嶄新的電動車被沒收和強制銷毀。

作為一個勤儉節約的中國人我看了覺得心疼。

如果裡面有我的車,我會是什麼感覺?無奈?可笑?憤怒?失望?

我很想了解一下,在場的工作人員,主持銷毀的領導們心情如何?喜大普奔嗎?

6、增加老百姓負擔,增加社會生存壓力

騎著不帶頭盔罰款,購買頭盔花錢;車子罰沒新購車輛花錢;被定成電摩特車,去考駕照需要請假,費時間費錢…

初步算一下,電動車新規執行下來平均每個人起碼得花一兩千元,全國三億輛電動車就是3-6千億,最終因該不止。

7、粗暴執法,破壞社會安定繁榮

交警拉鐵鏈攔車

最近交警頻繁出鏡,其與民眾沖突迅速增加,交警漸有與城管同樣污名化的傾向。

隨著新規正式頒佈,可以想象沖突會更頻繁,甚至出現惡性治安時間。

8、無法提升交通效率和安全性

新規推出會產生兩種現象,一是開車代替電動車,大部分有車家庭都會有電動車,一旦電動車不能用隻能開車,則會造成嚴重擁堵。

可以參考下雨天學校門口接小孩,都開車,堵的根本走不動;

二是大量原本行駛在非機動車道的電動車,被定位電動摩特車在機動車車道行駛,電動車與汽車混在一起必然影響效率,安全事故也會大大增加。

9、破壞公民財產權

不掛牌的城管車也可以直接拿走路邊停放的電動車

電動車是公民的合法財產,罰沒必須有相應的程序。

交警甚至城管直接講路邊停的電動車一拖車拉走,合法嗎?

甚至還有下農村,罰沒居民停在家中的電動車。

這種情況嚴重損害了公民的財產權!電動車是公民私有財產,即使不合規,公民當廢品賣也是自己的,這樣連通知都不通知直接拉走與盜竊搶奪有什麼差別?

10、公民應有自甘風險的人身自由權

在不影響損害他人的前提下公民應該有自甘風險的自由!

你限制車速因為快了會傷到別人我認同,但你認為我不帶頭盔容易受傷要罰款我認為不合理。

作為成年人,我有能夠判斷風險的能力,不需要法律來規定什麼是安全或不安全。

11、政策前後矛盾水平低

很多老百姓對新規的評價是這是一群不騎電動車的人制定的!

要求所有人都帶頭盔,但車長限制沒法放頭盔;

車高要求導致沒有後視鏡;

沒有轉向燈;

腳踏毫無用處還容易打著腳;

綜合以上,此次出來的電動車新規既不符合中國社會是實際情況,制定新規的專家對電動車使用群體和場景調查了解遠遠不夠,事先也未能有效征詢社會意見,因此頒佈將對社會生活尤其是基層群眾生活帶來極大不便。

希望國家有關部門能傾聽基層老百姓的意見,在當下的大環境下,真的不能折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