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征領臨時牌電動車過渡期滿後該如何處理?

網友咨詢

電動車臨牌過渡期在2024.4月結束,有幾個問題想咨詢一下:

一、目前不需要駕照上綠牌的電動車的標準是什麼。

二、過渡期結束,上臨時牌的車輛應當如何處理。

三、儀征道路上現在有行駛速度都超過30km/h甚至以上的綠牌車《好像有腳踏》,也有許多商家宣傳上綠牌的車時速能達到30、40甚至50KM的,請問這些車是否合規。

四、如果不合規,為何那麼多商家以此為宣傳,如果購買了此類車,今後會不會有什麼影響。

以上咨詢問題不止指儀征市區內,商家如果有不合規售賣,老百姓也沒得到有效宣傳,最後對問題買單的還是老百姓。

也會有人提出如果不合規為何讓生產、售賣,過渡期結束在即,大部分人對這方面的認識還不到位,還請貴局和相關部門能加強宣傳,一方面為儀征人民進行科普,一方面減少今後可能產生的社會矛盾。

儀征公安局交警大隊回復

網友: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已收悉。

新國標電動自行車屬於非機動車,具有 最高時速25公裡、電機功率400W及以下、整車質量55公斤及以下、腳踏騎行功能等特征,車輛合格證上明確標註『電動自行車』字樣

電動摩托車屬於機動車,其合格證、發票上均明確標註『機動車』字樣,市民朋友在購車時可以通過查看車輛的合格證以及商家出具的購車發票進行快速甄別。

如購車被騙,請直接向市場監督管理局投訴維權。

根據揚州市公安局等三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電動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精神,備案登記後領取臨時信息牌《治安登記牌》的 電動自行車過渡期滿後,不得在本市道路行駛

但政府或上級部門有新規定的按最新規定執行。

感謝您對交管工作的關心與支持!

來源:互動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