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6日14時26分,臨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四大隊值班民警接指揮中心指令『2023年6月16日14時20分左右,一輛牌照為晉L88BXX號黑色帕薩特轎車在臨汾市鼓樓東北角處將一騎駛電動自行車的學生碰撞,發生事故後,帕薩特轎車逃逸,電動車騎駛人受傷。
“值班民警接到報警後,迅速啟動傷人逃逸事故預案,出警民輔警分工協作,一路聯絡傷者家屬,安撫傷者及傷者家屬的情緒,一路對晉L88BXX號黑色帕薩特轎車的所有人信息進行調查,並對該車輛的行駛軌跡分析研判,確定該逃逸車輛的落腳點,在聯系到報警人為藍天救援隊的一名熱心群眾後,通過調取監控,最終確定逃逸車輛的號牌為晉L88BXX的黑色帕薩特轎車。
四中隊組織中隊人員對本起傷人逃逸事故偵破工作的進行了合理化分工。
傷者家屬也來到大隊提供事發時的書面材料,傷者為臨汾市的一名初中生,發生事故後,該學生受到驚嚇,精神狀況不佳。
中隊民警得知後都非常氣憤,對於此類惡性的交通逃逸事故,中隊全體民輔警都鼓足勁,迅速開展工作,一定要偵破此案,打擊肇事者的囂張氣焰。
經過對晉L88BXX號黑色帕薩特轎車的所有人登記住所的所在地的住戶進行調查並走訪後,得到線索,該晉L88BXX號黑色帕薩特轎車的所有人於2013年搬遷至臨汾市某某某小區居住。
民警立即到臨汾市某某某小區進行摸排走訪,在摸排到某某某小區的地下停車場處時,終於發現了本次事故中逃逸的晉L88BXX號黑色帕薩特轎車,隨機民警於當日的21時40分對該車進行了扣留,扣留了晉L88BXX號黑色帕薩特轎車後,民警又走訪該小區住戶並試圖聯系該車輛的駕駛員,後經逐戶排查,由於時間已經到了晚上22時左右,很多住戶未接受排查,導致該事故逃逸駕駛員未能抓捕歸案。
現正告晉L88BXX號黑色帕薩特轎車的駕駛員,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不要在法律邊緣試探、不要存有僥幸心理,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作為駕駛人應在第一時間報警並主動配合和接受交警部門的調查!
迫於各方壓力,違法嫌疑人張某某於2023年6月19日09時來我隊投案自首,該案成功偵破。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段志軍》
來源:政府法制臨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