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情況突出!北京交管局強調:『老年代步車』明年初禁行。

2022年,北京市共發生違規電動三、四輪車交通事故超百起。

市交管局於4月12日再次強調,自2024年1月1日起,違規電動三、四輪車不得上路行駛,不得在道路、廣場、停車場等公共場所停放。

這些車輛中凡有違規上路行駛或停放的,執法部門將依法查處。

早高峰,老、中、青三位『駕駛員』開著代步車擠在機動車與自行車之間行駛,給周邊人與自身帶來不少交通隱患。

警方表示,所謂的『老年代步車』是生產廠商憑空編造的一個詞兒,這種車輛絕大部分屬於違規電動三、四輪車,也就是未經工信部許可生產,未列入《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車輛性能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使用電力驅動用於載客或載貨的三輪、四輪機動車。

警方強調,『老年代步車』吸引人們的賣點之一是價格低廉,但廠商為了壓低價格和利益最大化,普遍采用低劣便宜的零配件,做工也較為粗劣。

這類車普遍被設計成窄車身、輕底盤、高車體,車輛穩定性差,行駛中容易發飄和傾斜。

交管部門表示,這些車輛普遍缺乏基本的安全配置,車身強度低,外部、前後都沒有防撞吸能結構,內部連最基礎的安全帶都沒有,更不用說安全氣囊和兒童座椅接口。

車輛出廠前也未經過碰撞測試,安全性能無法保證。

更讓人擔憂的是,車內幾塊大電池隨意拆裝,充電器也是各種各樣,電路、電壓、故障防護等性能均不達標,容易引發充電起火或車輛自燃。

2021年3月,在亦莊開發區博興路,一輛電動三輪車闖紅燈通過路口,與一輛小轎車相撞,電動三輪車駕駛人當場死亡。

2022年3月,在房山區長琉路,一輛電動三輪車直行通過路口時突然左轉彎,與對向駛來的一輛重型貨車相撞,電動三輪車駕駛人不幸身亡。

2022年9月,在朝陽區化工路,一輛電動三輪車左轉彎時,與一輛直行的小客車相撞,電動三輪車駕駛人經醫院搶救無效於當日死亡。

據統計,2022年,北京共發生違規電動三、四輪車亡人交通事故131起,死亡138人。

北京市律師協會交通與運輸法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魏鎮勝說,所謂的『老年代步車』一旦發生交通事故,駕駛人會面臨以下幾個『多數』的情況:監管部門多數會將『老年代步車』認定為機動車,而『老年代步車』多數無牌上路,駕駛者多數無證,所以多數都被判定為主要責任,一旦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涉嫌交通肇事罪,會追究駕駛人刑事責任。

近年來,北京警方會同交通、商務、市場監管、城管執法等有關部門,堅持源頭治理銷售環節與路面規范通行秩序相結合,強力開展非法售賣『斷源』行動和『整秩序、保暢通、凈路面』整治行動,持續推進電動三、四輪車綜合治理工作。

為凈化本市道路交通環境,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同時考慮到市民的切身利益,2021年7月,北京市公安局、交通委、市場監管局、商務局、城管委等五部門聯合發佈通告,加強本市違規電動三四輪車管理。

通告明確規定,禁止在本市范圍內生產、銷售違規電動三、四輪車。

違法生產、銷售的,由市場監管部門沒收非法生產、銷售的車輛,並依法實施處罰。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自本通告發佈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新增違規電動三、四輪車。

對《通告》發佈前購買的違規電動三、四輪車設置過渡期,過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

過渡期內上道路行駛時,應當遵守相關通行規定。

違反通行規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查處。

過渡期後,自2024年1月1日起,違規電動三、四輪車不得上路行駛,不得在道路、廣場、停車場等公共場所停放。

違規上路行駛或停放的,執法部門將依法查處。

《來源:北京日報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