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又出現了
『鬥氣車』
近日
兩男子在上海中環道路上相互別車
並互扔礦泉水瓶
被警方行政拘留
現場視頻中顯示,兩車在高架橋上鬥氣,瘋狂別車還互扔塑料瓶。
期間,面包車一個別車動作,小轎車差點撞到護欄。
小轎車實線變道、蛇形走位,在面包車前試圖別車。
面包車又追趕小轎車,突然從車窗扔出塑料瓶,還扔進了車裡。
轎車又回扔過去。
6月2日,記者從上海市公安局獲悉,5月31日18時許,楊某某《男,42歲》、江某某《男,44歲》分別駕駛小客車行駛至中環線外圈吳中路上匝道附近時,因變道引發糾紛,雙方為泄憤實施了追逐、穿插、相互別車,進而互扔礦泉水瓶的行為,擾亂了道路交通秩序。
目前,楊某某、江某某已被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
網友評論:
那麼快更新到『第二季』了?
警方提醒:駕駛車輛別車『鬥氣』的行為嚴重妨礙道路交通安全,特別是在高架、高速等道路上行駛時,車速普遍較快,一旦發生事故,極易造成自身及第三方傷亡。
對此類違法犯罪行為,上海警方堅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格依法處理。
請廣大駕駛員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文明規范駕駛,共同維護良好交通秩序。
日常生活中
如何判定『鬥氣車』行為的法律後果?
對此,法律界人士表示,根據刑法相關規定,開『鬥氣車』除了可能觸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還可能涉嫌危險駕駛罪、交通肇事罪。
首先,危險駕駛罪存在主觀故意,交通肇事罪為過失犯罪。
其次,在行為方式上,危險駕駛罪隻包括醉駕和追逐競駛兩種行為,交通肇事包括一些違反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
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構成危險駕駛罪,處拘役,並處罰金。
道路上行車環境復雜
危險叢生
遇事務必要冷靜處理
切不可開『鬥氣車』
不要將道路當成賽車場或者打鬧場
損人害己得不償失!
文章來源:話匣子、新聞晨報、新民晚報、澎湃新聞、光明網、觀察者網等
編輯:陳 晨
監制:小 樂
審核:胡 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