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湖南婁底28歲BMW女司機肖某萍醉駕、超速,追尾騎電動車的謝女士,後將其拖行。
案發半年後,今天《2023年4月11日》,湖南省婁底市婁星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近日受到大眾廣泛關注的BMW女司機醉駕撞人拖行案。
公訴機關指控:2022年9月2日23時50分許,被告人肖某某酒後駕車與被害人謝某駕駛的二輪電動自行車發生碰撞,造成謝某受傷,肖某某駕車逃離現場,經鑒定,謝某所受傷為重傷二級。
婁底市公安局交警部門認定,肖某某駕駛轎車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後,未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搶救受傷人員,並未向公安機關報案,反而駕車逃離事故現場,屬逃逸,應承擔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公訴機關認為,應當以交通肇事罪追究肖某某的刑事責任。
庭審過程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肖某某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人肖某某作了最後陳述。
因案情疑難復雜,法庭決定對該案擇期宣判。
案情回顧:醉駕超速38%逃逸
據華商報報道,婁底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顯示,2022年9月2日23:52,肖某萍醉酒駕駛湘KA✕✕✕SBMW車《事發時血液內酒精含量124.51mg/100ml》以每小時69公裡的速度《超速38%》,由南往北行駛至婁底市婁星區吉星路珠山公園東門地段時,轎車左前裙與前方謝某駕駛的電動車尾部相撞,謝某的褲子被轎車左前照燈燈腳卡住,肖某萍非但不停車,反而駕車逃離,將謝某拖行至吉星路中澳加油站地段時,被執勤交警截停查獲。
交警認定,肖某萍醉駕超速,未發現在前方通行的電動車,是形成事故的主因;謝某未佩戴安全頭盔駕駛電動車,在設有非機動車道的事故地段,行駛在機動車道內,是造成事故的次因。
肖某萍駕車發生事故後,未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搶救傷者,並向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報案,反而駕車逃離現場,屬逃逸行為,警方認定其承擔全部責任,謝某不承擔責任。
案發現場視頻顯示,肖某萍駕駛的BMW車在被交警攔停後,她不熄火、不下車,不配合交警執法,現場視頻證實,其是穿高跟鞋開車。
圖片來源:華商報大風新聞
據潮新聞報道,今天《4月11日》,一位參與旁聽的被撞者家屬表示,『庭審現場肇事者表達了悔過,同時表示自己知道撞了人,但是並不知道自己一直拖行被撞者』
紅星新聞也報道稱,被撞者一名親屬表示,庭上肖某某手寫了悔過書,認罪態度較好,『肖某某稱當時覺得自己撞到了什麼東西,但由於沒有開窗,不知道是撞了人』
該名親屬還介紹,根據公訴機關提供的證據,肖某某在車上還有兩次通話,通話對象是其『酒友』梁某某,電話中肖某某告訴梁某某自己好像撞到了什麼,梁某某叫其不要管。
而據此前謝某民事代理律師向記者透露,筆錄及行車記錄儀內容提到,肖某某事發前和梁某某等人喝酒。
酒後梁某某等人勸肖某某別開車,但肖某某表示距離不遠執意駕車。
肖某某上車後和梁某某保持通話,通話中肖某某兩次提到『我好像撞倒一個人』。
梁某某則建議肖某某別管,否則可能會暴露自己酒駕。
4月10日晚,紅星新聞記者曾重走事發路線,發現事發撞擊位置在婁底市珠山公園東門地段,肖某某撞到謝某後經過了兩個紅綠燈,調頭轉彎幾百米後被交警攔停。
記者實測整段距離約有兩公裡。
家屬:受害者生活不能自理,半邊臉毀容
受害者謝某母親告訴紅星新聞記者,目前女兒還在醫院接受康復治療,『生活不能自理,半邊臉毀容』家屬望法院早日宣判,還受害者一個公道。
據華商報報道,據受害者的丈夫周先生稱,妻子是面部朝下被拖拽,全身1/3的地方嚴重擦傷,造成特重型閉合性顱腦損傷,妻子現仍在醫院救治,無法參加此次庭審,妻子的身體狀況不容樂觀。
『目前我妻子還在康復期,她現在生活不能自理,說話也不能說,路也不能走,吃飯雖然可以吃了,就是每次進食時間比較長,喝水的話還是有點差』
此次開庭前的4月7日,婁星區法院通知受害者家屬到法院。
周先生表示,當天在法院,肖某萍的家屬代表她向受害方致歉。
『她父親跟她老公道歉了,說出了這個事,實在不好意思,也就是口頭上說了《道歉》一下』
『他們的律師提到過賠償,但沒有明確談賠償數額,他們沒有明說,但意思是想達到諒解。
我說你們有什麼想法就和我委托的律師去說,要想諒解,先要墊付醫藥費』
周先生認為對方並不積極主動,『現在他們墊付的醫藥費、生活費總共才給了13萬元,但我妻子現在住院,已經花了將近100萬了,這說明他們家屬是沒有誠意的,最起碼要付醫藥費,所以我就沒答應簽諒解書。
』
作為受害者的丈夫,周先生表達了訴求:『我們希望公平公正公開判決』
飛來橫禍,幾乎拖累整個家庭,周先生說:『現在在醫院是我跟我母親在陪護,我要照顧妻子,我的工作就沒做了。
我妻子今年已經38歲,我們有兩個孩子,都在上學,小的12歲,大的17歲』
編輯|盧祥勇 杜恒峰
校對|程鵬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自婁星區法院、紅星新聞、潮新聞、華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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