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官網消息,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發佈關於指定石景山區自動駕駛車輛測試道路的通告,具體內容如下。
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自動駕駛車輛測試的有關規定,決定指定石景山區部分道路作為自動駕駛車輛測試道路。
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發佈之日起,指定石景山區下列道路為自動駕駛車輛測試道路:秀池北路《秀池西街至群明湖大街之間路段》、秀池南路《秀池西街至群明湖大街之間路段》、秀池西街《廣寧路至群明湖北路之間路段》、群明湖北路《秀池西街至群明湖大街之間路段》、動力街《群明湖北路至五一劇場南路之間路段》、五一劇場路《秀池西街至群明湖大街之間路段》、五一劇場南路《群明湖西街至群明湖大街之間路段》、動力東街《秀池南路至群明湖北路之間路段》、群明湖西街《秀池西街至群明湖北路之間路段》、群明湖大街《廣寧路至石景山路之間路段》、群明湖南路《群明湖大街至西環廠路之間路段》、西環廠路《群明湖南路至群明湖北路之間路段》、二高爐南路《群明湖大街至北辛安路之間路段》。
二、上路測試的自動駕駛車輛應當取得臨時號牌,並在指定道路進行測試;每天0時至9時、17時至24時以及雨、雪、霧等惡劣天氣、道路施工等情況下,禁止進行自動駕駛車輛道路測試《根據自動駕駛車輛測試的有關規定,符合測試條件的車輛除外》。
對於違反規定的測試車輛由公安交管部門依法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