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出行須知!。

富強美麗文明和諧幸福新大名

隨著夏季的到來,群眾騎行電動自行車的越來越多,與此同時,大多中老年人車主騎行電動自行車安全意識弱,不遵守交通規則隨意穿行和橫過機動車道,導致事故頻頻發生。

在沒有戴頭盔的情況下被撞,導致車毀人傷,得不償失。

近日,大名縣常元公路與某村道路交口,就發生一起由於電動自行車騎乘人橫過馬路時未注意直行車輛的相撞事故,造成雙方車輛損壞,人員受傷。

當天下午16時許,馬某某行至某村口回家時需要橫過馬路,便騎行電動自行車直接由西向東穿行,哪知道正好被一輛由南向北急速駛過的摩托車撞倒,摔倒時造成腰部受傷,幸虧摔在的路邊是泥土地,否則會因未戴頭盔而造成生命危險。

事後,當事人馬某某稱以後『橫過馬路一定要小心』。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規定: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在路段上橫過機動車道,應當下車推行。

有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從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通過;沒有人行橫道、行人過街設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過街設施的,在確認安全後直行通過。

因此,騎電動車過馬路正確的『姿勢』應該是:下車推行,邊走邊看,慢慢通過!

機動車駕駛員在行經鄉村道路路口時,也務必牢記三點:『有人停車、無人減速、主動禮讓』

電動車出行須知!。

■來源:大名交警微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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