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觀:
車輛停靠時 被電動車撞 了,應當快速下車查看。
隻是輕微碰撞賠償問題可以自行協商。
協商應當通知保險公司。
造成嚴重後果的,應當立即報警。
根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 規定》第二十條的規定,發生可以自行協商處理的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可以通過互聯網在線自行協商處理;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可以通過互聯網共同申請公安機關 交通管理部門 在線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當事人報警的,交通警察、警務輔助人員可以指導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
當事人要求交通警察到場處理的,應當指派交通警察到現場調查處理。
法律客觀: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