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注意啦!
鎮雄家裡有電動自行車的注意啦
據昭通交警消息:
自2023年4月15日起
超標電動自行車
將禁止上道路行駛
據了解,為了加強超標電動車的管理,雲南省出臺了相關管理辦法,對超標電動車核發白底紅字的牌照,隨著國家層面對電動車輛規范管理辦法的逐步完善,從2019年6月15日開始,全面停止核發白底紅字的電動車牌照。
《雲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明確規定,2019年4月15日前購買登記的超標『電動車』,懸掛『白底紅字』號牌,自登記之日起4年內強制報廢,所有『白底紅字』號牌的車輛到2023年4月15日止,全部一律強制報廢,不允許上道路行駛。
那麼標準電動自行車和超標電動自行車
如何區分呢?
趕緊來看看!
標準電動自行車
《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是怎麼來的呢?
GB17761-2018由國家標準管理程序,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修訂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強制性國家標準《GB 17761-2018》,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公告《2018年第7號》》批準發佈,自2019年4月15日正式實施。
超標電動自行車
以下是超標電動自行車,大家可通過車牌確定該車輛是否屬於超標。
目前淘汰的備案超標電動自行車的車牌主要有以下種類:
雲字開頭的白底紅字號牌
該牌照隻是逐漸規范化時期針對
超標電動車的過渡性牌照
駕駛已達報廢標準的電動自行車
違反:《雲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第十四條第二款
處罰:《雲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第十九條第一款第三項、《雲南道路交通安全條例》 第九十一條第四項
措施:扣留非機動車
處罰依據:《雲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第十四條第二款
處罰種類:罰款
罰款:200元-500元
電動車新國標標準已經實施了4年
雲南省超標電動車過渡期也即將結束
從4月15日起,雲南白底紅字號牌的
超標電動車將禁止上路行駛
請以上車牌的電動車車主
提前規劃處理好車輛
該類型車輛將於2023年4月15日起
禁止上道路行駛
一經發現
交管部門將依法予以查扣
來源:鎮雄微生活綜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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