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現有的法律法規中,電動車是不能在建築物的公共通道區域停放或充電的。
如果電動車上樓,唯一可以停放的地方就是家裡。
電動車在封閉空的房間裡很容易引起火災。
電動車上樓造成事故後,電動車車主需要承擔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
國家建議大家不要把電動車留在家裡,因為容易造成安全事故,對自己的身體健康和財產造成損害。
消防法有相關規定:侵占、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因過失引起火災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以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中要求,禁止在高層民用建築的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
違反規定,拒不改正,或者電動車上樓、電梯引發火災。
由消防救援組織責令改正,對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以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對非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民用建築電動汽車停車充電場所和燃氣使用場所消防安全須知中要求,居住建築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門洞》、樓層走廊、電梯前室等部位嚴禁停車充電。
法律依據:
《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_
第三十七條 禁止在高層民用建築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
鼓勵在高層住宅小區內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存放和充電的場所。
電動自行車存放、充電場所應當獨立設置,並與高層民用建築保持安全距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二款,犯失火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追究行為人行政責任甚至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