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建議,立法推動高度自動駕駛規模化商用落地。

要加快國家層面政策法規制修訂,支持自動駕駛車輛合規探索規模化商業應用。

委員建議,立法推動高度自動駕駛規模化商用落地。

大力發展自動駕駛,是落實黨的二十大關於促進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數字產業集群,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關於支持平臺企業在引領發展、創造就業、國際競爭中大顯身手,勇於開辟新領域、制勝新賽道等部署的重要抓手,對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並在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中取得領跑優勢,意義重大。

過去一年,中國自動駕駛技術測試與示范應用的『無人化』進程明顯加速,為無人駕駛車輛規模化應用奠定了良好基礎,深圳、上海、武漢等地自動駕駛無人化商業化實踐取得實質進展。

此外,國家自動駕駛政策法規突破取得階段性進展。

工信部、公安部《關於開展智能網聯汽車準入和上路通行試點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交通運輸部《自動駕駛汽車運輸安全服務指南《試行》》《征求意見稿》、市場監管總局等五部門《關於試行汽車安全沙盒監管制度的通告》《自然資源部關於促進智能網聯汽車發展維護測繪地理信息安全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釋放了國家支持引導自動駕駛車輛合規應用的積極信號。

但與此同時,中國自動駕駛還處在點狀示范階段,無人駕駛車輛規模化應用仍面臨諸多制約。

例如,示范區域亟待擴大,亟須覆蓋更多更復雜真實場景;車內無安全員的應用缺乏法律認可,國家層面缺乏政策空間;各地自動駕駛管理標準規范不一,企業承受較大運營成本壓力。

以北京為例,北京市自動駕駛車輛測試管理執行北京市自動駕駛測試管理聯席工作小組和北京市高級別自動駕駛示范區工作辦公室兩套機制,在測試牌照申請、測試數據上傳等方面無法實現互認和統一。

進一步推動高度自動駕駛規模化商用落地,要加快支持自動駕駛無人化商業化的政策的擴區復制,加速自動駕駛在真實場景落地。

鼓勵有條件的城市,如北京、上海、武漢、深圳等地開展車內無安全員的高度自動駕駛車輛商業運營,將示范區驗證成熟的政策推廣復制到更多區域,實現跨區域運營。

開放機場、高速公路等典型應用場景,以更多的有效數據促進技術成熟。

要加快國家層面政策法規制修訂,支持自動駕駛車輛合規探索規模化商業應用。

例如,公安部應加快推進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訂,盡快給予高度自動駕駛車輛法律認可,明確責任承擔方式。

工信部應在國家智能網聯汽車準入和上路通行試點、交通運輸部在自動駕駛運營管理政策中為車內無安全員的技術應用預留空間。

要加快完善相關標準規范,降低企業運營成本,形成國際競爭優勢。

國家層面須加快出臺自動駕駛車輛測試、管理等標準規范,推動自動駕駛系統車輛的測試結果、測試牌照、測試數據等跨省域政策互認。

《作者系全國政協委員,交通運輸部科學研究院副院長兼總工程師》

原文刊登於2023年4月11日《人民政協報》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