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將到來的自動駕駛,定義還需更明確。

近期,有不少車企都公佈了自動駕駛的最新進展。

8月11日的小米新品發佈會上,小米還公佈了小米汽車在自動駕駛方面的進展視頻。

除了小米,還有華為、百度等多家互聯網大廠,以及眾多新勢力都公佈了自家在自動駕駛上的進步。

自動駕駛指南出臺

目前,關於自動駕駛的相關法規也在陸續出臺。

即將到來的自動駕駛,定義還需更明確。

8月1日,《深圳經濟特區智能網聯汽車管理條例》《下稱《條例》》頒佈,成為國內首部針對L3級自動駕駛的地方性法規。

《條例》規定,配備駕駛人的智能網聯汽車發生交通違法行為,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對駕駛人進行處罰;發生交通事故且智能網聯汽車一方負有責任的,該車輛的駕駛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因智能網聯汽車質量缺陷造成交通事故的,駕駛人依法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後,可以向智能網聯汽車的生產者、銷售者追償。

但需要注意的是,《條例》的對象為道路測試和示范應用的主體,而非消費者理解的已上市銷售的乘用車。

在8月8日,交通運輸部發佈《自動駕駛汽車運輸安全服務指南(試行)》(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據了解,在適用范圍方面,《征求意見》明確,使用自動駕駛汽車在公路 《包括高速公路》、城市道路等用於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各類道路上,從事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出租汽車客運、道路普通貨物運輸、道路旅客運輸經營活動的,適用本指南。

《征求意見》中稱自動駕駛汽車是指在其設計運行條件下具備執行全部動態駕駛任務能力的汽車,包括有條件自動駕駛汽車、高度自動駕駛汽車和完全自動駕駛汽車。

相關法規的出臺,也促進中國自動駕駛商用又迎來了新的發展機遇,一個萬億元級別的廣闊市場正徐徐展開。

切莫混淆『輔助』與『自動』

據了解,方興未艾的自動駕駛在國內被分為L0到L5六個級別。

其中,L0是完全人工駕駛,L1~L2為系統輔助駕駛,再往上才屬於自動駕駛。

但是,目前國內車企並沒有正式出售L3級別及以上的車輛產品。

與自動駕駛相關的諸多法規及指南,更多針對的是在示范區內運營的車輛。

但仍有部分汽車銷售商會將具備一定智能輔助駕駛能力的車輛稱之為『自動駕駛』,在一定程度上誤導了消費者,同時也有不少車主混淆了自動駕駛與輔助駕駛的概念。

8月10日下午,寧波一位小鵬P7車主駕駛車輛與前方檢查車輛故障人員發生碰撞,發生人員傷亡,相關視頻引發熱議。

小鵬汽車方面表示,為本次事故中不幸離世的遇難者感到悲痛和惋惜,事故將小鵬汽車的自動駕駛功能推向風口浪尖。

值得注意的是,寧波有關部門給出的事故初查原因是:駕駛員疲勞後輔助駕駛和車輛違停違法作業引發事故,路段無安全隱患。

而寧波小鵬P7車主在社交媒體的聊天記錄顯示,肇事車主強調當時開著小鵬LCC輔助駕駛《XPilot2.5版本》,當時自己『分神』了。

8月8日,一輛理想ONE在某高速路段以77公裡/小時車速行駛在左側車道。

隨後,車道前方出現了一輛打著雙閃的工程車輛,而理想ONE卻徑直撞上該車輛。

行車記錄儀顯示,行進中的理想ONE開啟了ACC自適應巡航和車道保持輔助功能。

對此,理想汽車有關負責人回應稱,用戶是開啟了NOA《導航輔助駕駛》功能,但用戶一直處於脫手情況,沒有握方向盤,超出了2021款理想ONE的相關工作范圍。

在此之前,類似的車輛事故也多次出現在新聞報道中。

究其原因,還是有不少車主誤以為『輔助駕駛』能夠代替『自動駕駛』,『分神』駕駛導致事故發生。

在不少短視頻平臺上,甚至還有車主會展示『主駕駛位無人的高速行駛』。

隨著自動駕駛相關法規的陸續出臺,關於自動駕駛的定義更應當做好明確的宣傳,不僅能讓消費者了解當前市售車輛與自動駕駛的距離,也能更好地推動未來自動駕駛的真正商業化落地。

瀟湘晨報記者胡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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