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停自家院子內,2男童闖入車內窒息死亡,家屬竟要車主賠償。

6月22日,廣州市花都區發生了這樣一起難以挽回的一幕慘劇,兩名男童脫離了家長的視線,因鄰居車門未鎖,在私家車內逗留,意外將自己反鎖在車內長時間不得救,最終兩名男童在長期高溫悶熱的環境下導致脫水性休克死亡。

此次事件顯然已經成為了社會熱點事件,跟2017年3月發生的一起案件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上海10歲男孩騎共享單車偶遇車禍意外身亡,其2020年6月12日法院最終判決男孩家長獲得6.7萬元的賠償金額。

但本次事件的車主是否應該要承擔部分的責任,賠償家屬呢?

2020年6月20日,廣州市花都警方接到了一起報警事件,舉報人為群眾陳某,性別男,年齡55歲,廣州花都區本地人,他於昨天傍晚7時將車停在自家樓下,由於車出現了故障車門未鎖。

第二天中午竟然發現有兩名男童在車內而且無任何的生命跡象,車主當時黯然失色,當即報了警。

根據記者的調查發現,其死亡的兩名男童是堂兄弟,一個4歲,另一個5歲,而且是同班同學,因周末未上學跑到鄰居家玩耍,結果卻令人難以預料。

警方的通報為經過法醫的初步判定2名男童體表均無外傷,其死亡原因是因高溫窒息而死。

當噩耗傳來的時候,男童家屬除了非常的傷心和絕望之外,還認為自家孩子死在了車主的車內,車主對此次事件有完全的責任,理應進行一定的金額賠償。

家屬要求賠償的理由是車主將車停在了自家院子內,而自己卻長時間呆在家中,沒有聽見任何的呼救導致了兩名男童的死亡。

而車主家屬卻認為自己沒有任何的責任,且也沒有義務進行賠償,2名男童的死亡完全是男童家屬照看不利而導致的,而自己在4樓根本聽不見任何的聲音。

在6月24日車主發出聲明,造成2名男童窒息而死完全跟家長的失職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正常情況下,小孩離開視線超過兩分鐘家長就要警惕。

車主家屬認為自己也是受害者,稱受到了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失,由於此次事件的持續發酵,網絡上面對家屬要求賠償事件,多數網友都在噴男童家屬的口水,明明是作為未成年人監護人的責任,疏忽了對2名男童缺少關注,怎麼能將責任推卸給私家車車主呢?雖然事件的發生很令人惋惜和同情,但是2名男童家屬也實屬不應該要求車主賠償,車主顯然是無辜的,賠償要求實屬不合理。

當前案件車主已經在家中裝上了監控器,自家的車也不能再繼續使用,而且內心將會一直受到譴責,心理也會受到陰影。

雖然此次事件還未出最終的結果,但還是有很多人已經認為這就是家長的責任,車主當時將私家車停在了自家院子內,而不屬於公共場所;2名男童私自進入了自家領域玩耍,車門未鎖高溫窒息而死不屬於自己的責任,更加不會賠償。

跟上海10歲男童騎行共享單車意外車禍死亡不屬於同一種案件類型,共享單車停放在公共場所,屬於無人值守的商業運營,未成年人都有可能接觸,男童騎行遇車禍,其運營商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家屬應該受到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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