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家銷售門店可置換超標電動車。

『車輛置換用戶端』小程序

為進一步推動超標電動自行車有序退出市場,根據《深圳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試行)》(市政府令第336號)政策,結合《關於推動置換不符合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工作的通知》要求,2022年10月15日-2022年12月31日為深圳超(非)標電動自行車淘汰置換期。

怎樣的電動車才符合國家標準?超標電動車不能用了如何置換?置換之後如何登記上牌?……目前深圳有115家銷售門店可置換超標電動車,置換可享以舊換新、折價回購、通訊補貼、送保險和3C頭盔等一系列優惠舉措,優惠時間至2022年12月31日截止。

市民可在『車輛置換用戶端』小程序上登錄查看周邊的指定回收點,選擇合適的地點後,再騎車前往門店現場進行置換。

何謂『超標電動車』?

自2019年4月15日起,深圳市電動自行車管理執行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簡稱『新國標』)。

新國標規定:電動自行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25公裡/小時,整車質量不得超過55kg,最大電機功率不得超過400瓦。

超標電動車速度快、車身重,剎車性能往往相對較差,再加上無一定的保護裝置,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對駕駛者本人的致傷風險就大大增加。

情況輕點的是受皮肉之苦,嚴重的就是終身殘疾甚至失去生命。

超(非)標車不能用怎麼辦?

深圳市電動自行車產業促進會聯合電動車回收企業、生產企業和銷售門店,全面開展超(非)標車置換回收服務。

推出以舊換新、折價回購、通訊補貼以及送保險和3C頭盔等一系列優惠舉措,鼓勵廣大市民朋友提前開展超(非)標電動自行車的淘汰置換。

授權的超(非)標電動自行車淘汰置換指定回收點,已優先納入即買即辦網點,後續市民到指定的回收門店換購車輛可以直接登記上牌,無需預約流程。

綜合南方+報道、深圳交警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