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6 月 7 日消息,特斯拉公司的首席執行官埃隆・馬斯克《Elon Musk》在一場長達數年的訴訟中終於獲得了勝利。
周二,特拉華州最高法院裁定,馬斯克在 2016 年並購太陽能城公司《SolarCity》時,並沒有迫使特斯拉公司高價收購這家屋頂太陽能公司。
當時,馬斯克是兩家公司的最大股東,特斯拉的一些股東指控馬斯克推動特斯拉董事會做出這筆交易,以拯救他在太陽能城這家陷入困境的公司的投資,這筆交易的金額為 26 億美元《IT之家備註:當前約 185.12 億元人民幣》。
該州最高法院表示,雖然特拉華州切茨瑞法院《Delaware Court of Chancery》的一位法官在部分分析中有誤,但他的整體論證仍然支持他的判斷,即特斯拉為太陽能城支付了合理的價格。
提起上訴的是一些工會養老基金和資產管理者,他們對切茨瑞法院副法官約瑟夫・斯萊茨《Joseph Slights》在 2022 年的裁決提出上訴。
斯萊茨已經退休,當時該裁決駁回了股東關於太陽能城公司在交易時資不抵債的說法。
上訴方認為,斯萊茨錯誤地依賴了太陽能城的市場價格,而這個價格受到了太陽能公司對其財務狀況的選擇性披露的影響。
他們還認為,斯萊茨在 2021 年進行了 10 天的審判後認定馬斯克幹預了交易,但卻沒有追究他的責任。
股東們希望迫使馬斯克歸還他在收購中獲得的特斯拉股票,這些股票曾一度價值 130 億美元。
特拉華州最高法院表示,盡管斯萊茨的裁決呈現方式有待改進,但他的調查結果總體上支持了他的結論,尤其是股東們認為太陽能城已經破產這一理論的『徹底崩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