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6 月 7 日消息,特斯拉與『車頂維權』女車主的官司還在繼續。
6 月 6 日,在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法院,特斯拉訴『車頂維權』張女士名譽權糾紛案的原被告雙方交換證據,歷時 3 個多小時。
特斯拉起訴女車主侵犯其名譽權,要求其賠償 500 萬元。
而女車主當庭反訴特斯拉,要求其提供事故前的完整行車數據。
據海報新聞報道,張女士認為,是否侵害了名譽權首先要鑒定特斯拉是否存在剎車失靈。
她已提起反訴,要求特斯拉在 30 日內提供事故前的完整行車數據。
IT之家此前報道,女車主張女士於 2021 年 2 月 21 日駕駛特斯拉 Model 3 發生交通事故,她和她的父親均稱事故時剎車失靈。
特斯拉方面則否認剎車失靈,認定是車主違章駕駛導致的全責事故。
張女士多次向特斯拉索要事故前的行車數據,未果。
她還在 2021 年 3 月和 4 月兩次公開維權,分別在一輛撞毀的 Model 3 上和上海車展車頂上高喊『特斯拉剎車失靈』。
特斯拉副總裁陶琳曾回應稱,張女士的訴求是不合理的,並暗示她有團隊在背後支撐。
張女士因此將特斯拉和陶琳起訴到河南安陽市北關區法院,認為對方侵犯了她的名譽權和個人隱私。
但法院一審駁回了她的訴訟請求。
張女士表示,她將對這兩起案件提起上訴。
特斯拉則起訴張女士侵犯其名譽權,特斯拉認為,張女士在上海車展上的維權行為捏造了『剎車失靈』的事實,給特斯拉造成了巨大的聲譽損害,因此要求其賠償 500 萬元。
張女士則認為,特斯拉沒有提供事故前的完整行車數據,無法證明是否存在剎車隱患,反而提起名譽權之訴,是對她的敲詐和拖延。
張女士說,她買特斯拉花了 36.8 萬元,而特斯拉的律師費有 45 萬元,比她買的車還要貴。
她表示,維權歷程艱辛,消費者和車企之間資源不對等。
有律師表示,名譽權侵權案件中,賠償數額通常是具有象征意義的。
本案中,如何對特斯拉的質量進行全面檢測和鑒定,需要監管部門來解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