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按照全省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年活動工作部署,哈爾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集中警力開展電動車、摩托車行車秩序整治,對闖紅燈、下道逆行、亂穿亂行、不戴安全頭盔等各類違法行為持續嚴格取締,營造更為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在6月9日的行動中,共查處電動車、摩托車違法500餘件。
頭盔『帶』了不『戴』
這些駕駛人被處罰
在整治過程中,不佩戴安全頭盔的駕駛人、乘車人都不在少數。
6月9日15時許,交警在學府路沿線先後取締了4名未佩戴安全頭盔的電動車駕駛人和乘車人,其中兩人的頭盔明明就掛在車前方的把手上,卻借口出發時著急,在騎行過程中不規范戴在頭上。
交警現場對其違法行為進行批評教育,並對上述人員進行了罰款處罰。
機動車道亂穿行
『搶道』搶走了安全
15時30分許,交警在學府路執勤時發現一輛電動車在機動車道內行駛穿插,與正常行駛的機動車搶道,立即將該車輛攔下。
交警對駕駛人進行了批評教育,告知其駕駛電動車要走非機動車道,並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對駕駛人未按導向車道行駛的違法行為處以50元罰款處罰。
闖紅燈、不戴盔、走錯道
這樣騎行太危險
15時50分許,交警在清濱路與學府路路口發現一名未戴安全頭盔的電動車駕駛人,從機動車道闖紅燈通過路口。
此時,大量正常行駛的小汽車從其身邊呼嘯而過,交警立即上前制止了她的危險行為,將電動車引導到路邊。
面對交警的詢問,駕駛人竟然完全沒有意識到自己錯誤行為的危險性,毫無安全意識。
交警對駕駛人進行了批評教育,並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對其闖紅燈、未佩戴安全頭盔和未按導向車道行駛的違法行為進行了合並處罰。
警方提醒
騎乘摩托車、電動車一定要佩戴安全頭盔。
在騎行時要按照規定走非機動車道,不隨意橫穿、不突然變道,杜絕逆行、超速、超員、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