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無視交規
混行至機動車道
隨意穿行、闖紅燈、逆行
這些行為不僅不文明
還非常危險
極易引發交通事故
案例
6月5日
通過馬路時各行其道是最基本的安全常識,而某些駕駛人為圖方便選擇漠視,隨意穿行馬路,從而引發交通事故。
6月5日,石門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事故處理中隊處理了一起因電動車駕駛人逆向任性穿行馬路引發的交通事故,電動車駕駛人劉某思負事故全部責任。
當日7時24分,劉某思騎行牌號為常德0353**7的二輪電動車沿永興大道輔道自東向西逆向行駛,後自永興大道南向北斜橫穿道路,遇自東向西正常行駛號牌為湘J8S**1的小型轎車,小車駕駛人馬某輝注意到橫穿電動車後立即做出反應避讓,但劉某思並未觀察減速,徑直撞上馬某輝所駕駛的小型轎車,造成劉某思受傷、兩車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接警後,事故處理中隊民警立即趕到現場進行勘查,並查看該路段監控視頻。
監控視頻顯示,劉某思騎行電動車逆向穿行馬路且未進行減速觀察,是發生事故的全部原因,同時民警還發現劉某思並沒有佩戴安全頭盔。
由於當事人劉某思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第一款及《湖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第二款第三項之規定,交警判定劉某思負事故全部責任,並對其交通違法行為給予罰款120元的處罰。
交警提醒
駕駛電動車出行,請佩戴好安全頭盔,各行其道,保持安全距離,切勿逆行、隨意穿行、闖紅燈、非法載人,否則一旦發生事故,電動車也同樣需要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信息來源:石門警事
▍綜合編輯:艾尚石門信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