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竟然有共享電動車,咋個還不珍惜。
。』
5月31日凌晨,在眉山市洪雅縣洪川鎮,隻因自己多次享受共享單車後,沒有及時歸還車輛,被系統收取了違約停車費,酒後心生不滿的2人竟將共享單車扔入青衣江中進行發泄,導致共享單車報廢。
當日9時許,洪川派出所接到『小黃車』公司報警稱,有人惡意將電瓶車扔進青衣江中,造成『小黃車』報廢。
民警與該公司員工抵達現場發現,該輛『小黃車』浸沒在洪州大酒店背後的青衣江河道中,打撈起來相當困難。
據公司員工反映,該輛共享電動車在5月31日0時至6時期間,先後出現無法定位的情況。
公司發現車輛失聯前的最終定位在洪州大酒店附近,之後工作人員在酒店背後的河道中發現該輛失聯的電動車。
洪川派出所『兩隊一室』警務機制隨即進行跟進,綜合指揮室通過對案發周邊『天網』監控的分析研判,發現有2名年輕男子騎乘該輛『小黃車』出現在青衣江河邊,並將之丟棄。
案件辦理隊民警迅速落地查證該2名男子身份,並於6月13日將2人抓獲歸案。
經查,餘某《男,19歲,洪雅中保人》、牟某《男,20歲,洪雅槽漁灘人》。
案發當日,餘某、牟某兩人從KTV玩耍出來,看見一輛未鎖車的『小黃車』停放在洪州大酒店外。
因之前兩人多次騎電動車後忘記鎖車,被系統扣費後心存不滿,又因兩人飲酒之後情緒亢奮,於是牟某騎著該『小黃車』搭載餘某到洪州大酒店後的河堤人行道上,二人協力將『小黃車』抬起丟棄到青衣江中,導致該車報廢。
目前, 洪雅公安已對餘某、牟某予以行政拘留處罰。
小夥子啊,案底留下了。
影響一輩子啊!
來源:洪雅縣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