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買了10多天嶄新的賓士車,因為質量問題拋錨在路上,新車變成了『問題車』,至今也沒能修好…….提起了這段買車用心經歷,沈陽的賓士車主叢女士表示『非常鬧心』。
賓士新車拋錨在路上
作為大家最熟悉的高端車品牌,能開上賓士是許多人的終極夢想,也是事業成功的一種表現,經歷了多年的打拼,沈陽的叢女士就實現了這個夢想。
今年的5月12日,叢女士在沈陽市於洪區沈大路的匯升賓士4S店購買了一輛賓士C200L轎車。
新車到手,叢女士自然是非常高興,但好景不長,5月26日早晨,叢女士駕駛愛車上班,突然之間,車輛的液晶儀表盤突然閃動,顯示『故障、故障、故障』,隨後儀表盤上的燈全部點亮,車輛也自動停了下來,拋錨了。
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的叢女士有點慌了,趕緊給4S店打電話,隨後該『問題車輛』被拖回匯升賓士4S店。
最開始4S店懷疑是傳感器模塊損壞,於是將店內試駕車的傳感器模塊拆卸下來,安裝到『問題車』身上,但問題並沒有得到解決。
匯升賓士:達不到退換車標準,隻能維修
剛買了10多天的新車拋錨了,變成了『問題車』『故障車』,而且換了配件就是二手車,車輛將大大貶值。
這讓叢女士無法接受。
於是她提出,這臺問題車不要了,讓4S店給換一臺新車或者直接退款。
但匯升賓士4S店拒絕了叢女士的要求,稱達不到汽車《三包法》退換車的標準,隻能予以維修換件,不能退換車。
面對指尖新聞客戶端、沈報全媒體,沈陽匯升賓士4S店負責售後的黃總監表示,經過4S店的檢查,基本確定叢女士的車是控制單元和啟動發電機出現了質量問題,這兩個並不是車輛的核心部件,4S店跟賓士廠家做了溝通,廠家最後的報告也確定了該問題達不到退車或者換車的標準,隻能是更換控制單元和啟動發電機總成零件。
但當指尖新聞客戶端、沈報全媒體記者提出』為何10多天賓士新車會出現質量問題而拋錨時『,黃總監表示,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雙方爭議頗大,女車主:不信任賓士品牌了
叢女士的訴求是:要麼退車,要麼換一輛新車;或者因為新車維修造成二手車貶值,給予一定金額的經濟補償。
但4S店給予的方案是:維修更換零件,補償叢女士兩次保養。
雙方的訴求差異過大,無法達成一致。
由於雙方的爭議頗大,叢女士認為自己的車輛問題也不是4S店說的那麼簡單,她懷疑還是車輛的核心零部件出現了質量問題,4S店故意隱瞞。
於是提出,維修的時候要進行拍照錄像取證,但被黃總監拒絕了,理由是『公司有規定,維修不允許拍照錄像』。
叢女士表示,自己在沒買車之前,享受到了賓士良好的服務,銷售人員隔三差五地打電話,噓寒問暖。
但買完車之後,特別是車輛遇到問題之後,4S店的態度來了一個180度大轉彎,這讓她很失望。
作為車主,她現在已經不信任賓士這個品牌了。
律師:不讓拍照取證,涉嫌侵犯消費者知情權
對此,北京盈科《沈陽》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李大超律師表示,根據《汽車三包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規定,銷售者應當免費更換或退貨的兩個主要條件分別是時間條件和故障部件條件,即七日內哪些部件出現問題或60日內哪些部件出現問題,銷售者應該免費更換或者退貨。
本案中叢女士的汽車購買10多天即拋錨在路上,4S店單方面稱非退換貨的部件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並且稱根據公司規定不允許叢女士對維修過程進行拍照取證的行為更是讓消費者產生懷疑,同時也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關於消費者知情權的規定。
李大超建議,叢女士要聘請專業的汽車維修師傅對愛車的維修過程全程監督,如發現更換了應當退換貨故障部件,應當及時取證,要求4S店進行更換或退貨,必要時采取法律措施,訴訟維權。
最新消息傳來,6月12日,叢女士向指尖客戶端、沈報全媒體記者反饋:經過媒體的介入幫忙,4S店同意了在維修過程中叢女士的拍攝取證要求,並將補償保養的次數從兩次提升到六次。
指尖客戶端、沈報全媒體也將對此事的進展繼續予以關注。
指尖新聞客戶端、沈陽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