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人大常委會近日發佈官網公告:公園、廣場、步行街等擬全天禁止機動車、電動自行車、自行車和電動獨輪車、電動滑板車等具有動力裝置的滑行工具進入!違反上述規定最高罰款200元,一年內行政處罰三次以上的將納入個人信用檔案!
而前不久六月六日,廣州交警召開新聞發佈會,向社會征求電動車管理政策意見,將對電動自行車實施部分區域限時間段限行管理。
這才過沒多久,新政策又出來了,而且懲罰明細都已列出,相較於罰款200的懲罰,計入個人征信才是最嚴重的!
而另外的消息,6月19日廣州交警宣佈,自7月起,將會同市場監管、交通運輸等部門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查處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專項行動,重點整治電動自行車非法加裝、改裝等違法行為。
廣州最近對電動車動作頻頻,可能與最近的電動車事故相關。
在6.17日,廣州番禺男子騎單車玩手機被碾壓身亡。
根據監控顯示『一輛水泥攪拌車在行駛過程中,旁邊出現一名沒有戴頭盔騎著電單車的男子,隻見他右手開車,左手玩手機,突然間該男子撞上前方一輛停在路邊的電單車,隨即倒地不起』,現場為廣州番禺區南浦大橋事故現場。
番禺南浦大橋事故
而廣州車陂,6.16日也發生一起交通事故,男子騎電動車等紅綠燈,遭遇車禍
車陂實拍
警方通報
而在增城新塘,早上上班期間,近一個月我已經親眼見證2起電動車摩托車與小車的事故,在越來越密集的事故下,相關部門采取相關措施,似乎是可以理解的。
罰款贊成,隻是,計入個人征信是否有必要?畢竟大部分長時間騎電動車的人,可能對征信還真不怎麼在乎,此項措施對於有些人無關痛癢,而對有些人確是致命的。
希望有關部門能對這項處罰更加優化。
在此,希望各位騎電動車的大佬,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帶好頭盔,安全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