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轟轟……違法『改裝』車,哪裡跑!。

轟轟轟……違法『改裝』車,哪裡跑!。

『轟!轟!轟!轟!轟!』

深夜熟睡的你

是否曾被轟鳴聲驚醒

『唰!唰!唰!唰!唰!』

通勤路上的你

是否有被飛馳而過的『虛影』

鬧得膽戰心驚

『他們』晝伏夜出

不僅『擾民』,而且『傷民』

嚴重危害日常交通秩序

近日,婁葑中隊民警在東環路南環路口查獲一輛小型轎車涉嫌違法改裝。

經過民警現場核查,該車存在『前包』『側包』『加裝尾翼』等情況。

駕駛人丁某承認自己對愛車進行了改裝且並未至車管部門依法申報。

民警對丁某的違法行為作出了相應的行政處罰,並要求其將車恢復原樣。

在日常執勤中,園區交警始終對

超速、『炸街』、『違法改裝』等

交通違法行為

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教育一起

法律鏈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

《二》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

《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四》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七十八條,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未按照規定時限辦理變更登記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七十九條,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參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恢復原狀,並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飆車』『炸街』的車輛大多經過非法改裝

存在極大的風險和隱患

違法駕駛行為更易引發交通事故

1. 擅自改變車輛外廓尺寸原有的技術參數,在行駛過程中其突出部位易刮擦其他車輛及行人。

2. 更換、加亮氙氣大燈對交會的對向車輛駕駛人,以及同向的前方車輛駕駛人視覺可能造成短暫失明,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隱患。

3. 改變轉向燈顏色、改裝剎車燈為閃爍形式、燈罩貼膜等,容易導致其他交通參與者誤解車輛發出的信號,從而引發不必要的交通事故。

4. 改變車輛發動機輸出功率,不僅產生強烈的噪聲污染,還容易導致車體發生自燃。

5. 改裝排氣系統的消音器,不僅噪音大、污染重,還幹擾其他駕駛人及行人注意力,易發生危險。

6. 改裝車輛制動系統,極易導致制動不足或失效;改裝懸架則將影響車身穩定性、平衡性及通過性。

7. 私自改造、改裝車輛不但危害重重,而且車輛銷售廠家對於因改裝造成的車輛損壞不予保修,同時,保險公司視情況會對事故損害賠付加扣或拒賠。

道路不是賽車場

安全不能拋身後

蘇州交警將深入推進專項整治行動

嚴厲打擊『飆車』『炸街』交通違法行為

也請大家不要為了

追求一時的酷炫

而不顧生命安全,危害道路交通

影響他人的正常休息和生活

平平安安、守法駕駛才是正道

編 輯丨張浩東

核 發丨朱建華

來 源丨園區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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